
據三位行業專家表示,美國參議院以50票對49票未能推進《透明度法案》(CLARITY Act),這使得加密貨幣公司缺乏一個聯邦市場結構框架,並可能延遲產品發布、融資決策和商業協議。
去中心化研究中心執行董事凱爾·布里根(Kyle Bligen)告訴crypto.news,參議院的結果令人失望,但並未消除對持久數位資產規則的需求。
布里根表示:「國會仍然是建立全面市場結構框架的最佳途徑。」
在缺乏聯邦立法的情況下,布里根呼籲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和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利用其現有權力為該行業提供更清晰的指導。然而,他警告不要將為傳統金融中介機構制定的規則直接應用於去中心化系統。
布里根認為,政策任務是保護消費者和打擊非法活動,同時不對缺乏執行所需控制權的開發者或其他參與者施加義務。
他說:「這項工作不能因為立法程序停滯不前而停止。」
參議院以50票對49票的投票結果,未能達到啟動終止辯論動議和開始對H.R. 3633法案進行正式辯論所需的60票。終止辯論動議並不會使該法案成為法律;它只會允許參議院進行辯論。
所有參與投票的民主黨人都反對該動議,而共和黨參議員蘇珊·柯林斯(Susan Collins)、喬許·霍利(Josh Hawley)、傑瑞·莫蘭(Jerry Moran)和湯姆·提利斯(Thom Tillis)也投了反對票。提利斯出於程序性原因改變了投票,為議會重新考慮該動議保留了一條途徑。
在投票之前,關於政府道德、穩定幣獎勵和銀行條款的爭議一直持續。民主黨談判代表在最後關頭提出了反建議,但立法者在參議院採取行動之前並未公佈其完整文本。
眾議院已於2025年7月以294票對134票通過了其版本的《透明度法案》,其中有78位民主黨人支持該法案。共和黨擁有53個參議院席位,這意味著該法案的支持者需要至少七位民主黨人的票數才能通過程序性門檻。
去年7月,財政部長斯科特·貝森特(Scott Bessent)在與立法者進行了數月的談判後,曾敦促進行投票。當時,Polymarket的交易員預計該法案在2026年成為法律的可能性約為30%,低於2月份的82%。在終止辯論動議失敗後,其可能性從一天前的31%降至7%。
穩定幣平台WasabiCard的全球合作夥伴負責人馬特·普萊斯(Matt Price)表示,這次投票讓公司面臨著與參議院採取行動之前相同的分類和管轄權問題。
普萊斯表示:「未能推進《透明度法案》使得該行業面臨與投票前相同的基本問題。」「公司仍然沒有明確的答案,說明某些數位資產產品將如何分類,或者適用哪些規則。」
普萊斯預計,在缺乏確定的職權劃分下,公司在將資金投入產品之前將花費更多時間尋求法律建議。他補充說,一些公司可能會推遲發布或商業協議,因為他們不希望在產品進入市場後監管機構採取不同的觀點。
據普萊斯稱,關於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或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是否擁有管轄權的問題,也可能影響加密貨幣公司之間的融資選擇和談判。他預計一些合作夥伴關係和產品發布將因此延遲。
普萊斯表示,銀行和支付公司也可能採取類似的謹慎態度,因為他們需要了解數位資產專案所附帶的合規義務,以及監管機構是否可能在發布後改變適用的要求。
他說:「這可能會減緩市場的創新和採用。」
這次失敗的投票也增加了聯邦監管機構的壓力。根據9月16日的一份報告,前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主席克里斯·吉安卡洛(Chris Giancarlo)表示,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和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可以繼續根據其現有職權制定規則。
Coinbase執行長布萊恩·阿姆斯壯(Brian Armstrong)在投票後也發出了類似的呼籲,稱該行業不能再等待國會,並敦促這兩個機構利用現有的工具。Ripple執行長布拉德·加林豪斯(Brad Garlinghouse)也要求監管機構填補立法空白。
機構行動無法解決該法案涵蓋的所有問題。特別是,根據9月16日的報告,單憑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的規則無法確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和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之間的法定職權劃分。
H.R. 3633法案仍在參議院議程上,提利斯的程序性投票允許再次嘗試終止辯論動議。參議員約翰·甘迺迪(John Kennedy)表示,該措施可能會在11月選舉後的跛腳鴨會期期間重新審議,而參議員泰德·克魯茲(Ted Cruz)則稱其「基本上已經胎死腹中」。
參議院批准的任何修改仍需眾議院進一步行動,然後立法才能提交給總統。縮短的眾議院議程減少了立法者離開華盛頓前可用的投票日數。
獲得MiCA許可的加密貨幣交易所Paybis的共同創辦人兼首席業務發展官康斯坦丁斯·瓦西連科(Konstantins Vasilenko)表示,監管不確定性也延伸到在美國和歐洲之間運營的穩定幣業務。
據瓦西連科稱,美國當局正在確定國內穩定幣要求將如何適用於外國發行商,而歐洲政策制定者則正在考慮如何處理在歐盟境外進行的監管。
瓦西連科表示,根據歐盟的《加密資產市場監管法案》(MiCA),發行商必須證明其持有授權、管理其儲備並能兌現贖回請求。美國財政部的合法命令測試則提出了一個不同的問題:外國發行商是否能執行美國的凍結資產命令。
他說:「平台必須達到何種程度才能滿足該項檢查仍然是個懸而未決的問題。」
據瓦西連科稱,財政部已對智能合約和包括「凍結」、「扣押」和「銷毀」在內的功能提出了質疑。合規審查可以確定發行商是否具有響應合法命令的技術能力和內部流程,但他補充說,它不能保證該公司在未來每個案例中都會如何響應。
瓦西連科呼籲財政部說明何種證據將滿足其審查。他評論說,明確的標準將有助於交易所和錢包供應商在向受美國規則約束的客戶提供外國穩定幣之前進行評估。
歐洲正在單獨考慮其監管機構可以在多大程度上依賴在另一個司法管轄區進行的監督。瓦西連科表示,相互承認應該逐項要求進行評估,而不是通過單一的通用決定授予。
他說,當美國和歐盟當局提出相同的合規問題時,一個答案就應該足夠了。當要求不同時,例如在遵循美國合法命令的能力方面,瓦西連科表示,平台和發行商將需要完成這兩項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