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緬甸聯邦議會於7月28日,在協調了其上下兩院通過的修正案後,批准了《反線上詐騙法案》。
該立法旨在打擊數位貨幣詐騙、線上詐騙中心、強迫詐騙勞動以及詐騙網路使用的金融基礎設施。
國營的《緬甸環球新光報》報導,緬甸聯邦議會全數批准了該法案。然而,截至7月29日,最終修訂文本、總統批准通知和生效日期尚未公開。因此,確切的刑罰仍基於5月份的草案以及審閱最終版本的立法者評論。
5月公佈的63條草案提出,對於經營線上詐騙中心或實施「數位貨幣詐騙」者,判處10年至終身監禁。它還涵蓋了與有組織線上詐騙相關的招募、資金協助、電信支援及其他行為。
對於使用暴力、酷刑、非法逮捕、拘禁或殘忍待遇強迫他人從事詐騙工作者,草案允許判處無期徒刑或死刑。如果該行為導致死亡,則必須判處死刑。下議院議員Aye Chan告訴法新社,最終法案保留了死刑條款,並表示其重要條款「沒有太多重大改變」。
由於已頒布的措辭尚未公佈,因此尚無法確認每項罪行、量刑範圍和豁免是否在國會修正案中保持不變。
該草案設立了一個中央委員會、地區機構和一個反詐騙中心。它授權與外國政府協調,並在銀行、電信供應商和國家機構之間共享資訊。它還提供了凍結可疑帳戶以及沒收與詐騙相關的收益或設備的程序。
緬甸人權組織在法案通過前批評了該提案,認為其監控、凍結帳戶和封鎖網站的權力可能被用來對付記者、公民社會和政治異議者。該組織稱該法案是「壓迫性的安全工具」。這是一種倡導性評估,而非法院或獨立監管機構的裁決。
該組織還質疑死刑的使用和缺乏獨立監督。這些擔憂在當局公佈最終法律和任何實施細則之前,仍難以全面評估。
該法案出台之際,有證據表明緬甸的詐騙中心產業仍然活躍。《連線》雜誌審查的衛星分析發現,在2026年上半年,妙瓦底周邊至少有25個可疑地點被建造或擴建。國際正義使命組織表示,這些建設表明先前的打擊並未能阻止這些網路。
聯合國毒品和犯罪問題辦公室7月的一份評估報告稱,詐騙集團正在通過分散、搬遷和使用小型操作來應對突襲。另外,美國司法部於4月指控兩名中國公民在緬甸經營涉嫌加密貨幣投資詐騙園區,並宣布凍結約7億美元的加密貨幣,同時更廣泛地扣押了網站。
正如crypto.news先前報導,美國當局還查獲了一個從緬甸泰昌園區運作的詐騙性投資域名。在相關報導中,crypto.news報導稱,印度已對公民被販運到緬甸並被迫進行加密詐騙的指控展開調查。
緊接著的下一步是公佈最終修訂法案。這應該會釐清總統是否已批准、法規何時生效、哪些機構獲得執行權以及過渡條款是否適用。
實施還將要求金融機構和電信公司建立報告和資訊共享系統。國際合作將是關鍵,因為受害者、工作人員、經營者、支付路徑和數位資產通常跨越多個司法管轄區。
加密貨幣市場價格沒有任何可歸因於國會投票的驗證反應。實際考驗將是當局是否追查資深經營者和金融網路、保護販運受害者,並在遵循正當程序保障下執行法律,而不是主要依賴對工作人員的突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