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國眾議院歲計委員會(House Ways and Means Committee)以38票贊成、5票反對的結果通過了《數位資產稅務明確性法案》(Digital Asset Tax Certainty Act),將首個針對數位資產提出的聯邦稅務框架推進至眾議院全體會議審議。
眾議院歲計委員會於9月16日的審議會上批准了H.R. 10357法案,即《數位資產稅務明確性法案》。該法案是兩黨議員經過一年多的努力達成的成果。
委員會主席傑森·史密斯(Jason Smith)稱此次投票是該稅務起草小組的首次,表示成員們制定了一個框架,將使數位資產更清晰地納入《國內稅收法規》。
史密斯在開幕詞中表示:「這對本委員會來說是一個歷史性時刻:經過一年多的共同努力,共和黨和民主黨成員攜手建立了首個針對數位資產的稅務框架。」
此次38票贊成、5票反對的投票結果並非直接通過眾議院全體會議,而是將該提案從委員會中提出,使其有資格在議會大廳進行審議。該法案需要眾議院和參議院都批准相同的文本,才能提交給總統。
史密斯表示,委員會經過數月的研讀和議員們的意見,制定了H.R. 10357法案。他將數位資產產業描述為一個全球價值超過2兆美元的領域,並認為更明確的稅務規則有助於防止相關公司和工作機會流失美國。
委員會審議了一項替代修正案,該修正案以類似的語言取代了最初的版本,並將2026年9月14日設定為多項條款的參考日期。與該日期相關的變更包括洗售、認定銷售、某些外國實體以及受註冊要求約束的數位資產的規則。
根據委員會批准的文本,納稅人在使用數位資產支付不超過10美元的合格網路或交易費用時,將不會產生利得或損失。
該條款涵蓋的網路費用包括用於驗證其他數位資產交易的支付。符合條件的交易成本包括經紀費、交易費、流動性費用和類似費用,儘管該法案對支付這些費用所使用的資產類型設定了條件。
目前的聯邦處理方式可能會在個人消費加密貨幣時產生應稅處置,包括使用代幣支付交易成本。正如crypto.news在其對當前聯邦稅務處理的審查中先前解釋的那樣,美國國稅局將數位資產視為財產,這意味著出售、交換或支付都可能產生資本利得或損失。
這10美元的豁免只會取消對合格費用的利得或損失確認,而不是為日常加密貨幣購買設立一般豁免。某些交易員、經紀商、交易商、交易驗證者以及在前一個納稅年度進行超過5,000次數位資產轉移的納稅人將面臨排除,並受法案中的行政規則約束。
H.R. 10357法案還為廣泛交易的數位資產的利得和損失創建了簡化會計方法。另一節則針對涉及美元穩定幣的合格交易提供了具體處理方法,處理了旨在維持與美元固定價值的資產。
除了這些面向用戶的條款外,該法案還涵蓋了數位資產借貸協議下的轉移、交易商和交易員的稅務規則、交易避風港以及某些數位資產的慈善捐贈。擬議的規則還將把某些穩定幣借貸安排視為聯邦稅務目的的債務。
對於美國納稅人而言,這些變更可能會改變利得的計算方式以及必須保留的記錄。現行規則要求納稅人追蹤應稅處置中涉及的加密貨幣的成本基礎和公平價值,而透過1099-DA表格進行的經紀商申報則擴大了發送給美國國稅局的交易數據。
法案中的反濫用條款將把洗售規則擴展到交易的數位資產,並將認定銷售條款應用於加密貨幣。根據現行法律,法定洗售限制適用於證券而非數位資產,允許納稅人在虧損時出售加密貨幣並迅速回購,同時仍可申報虧損。
H.R. 10357法案將消除該立法涵蓋資產的這種區別。該提案還包括涉及外國公司、投資公司、跨式套利以及將交易數位資產從合夥企業分配給合夥人的規則。
挖礦和質押將獲得單獨的處理。該法案處理透過這兩項活動賺取的收入來源和性質,並為從事數位資產質押的投資信託提供規則。
現行的美國國稅局指南通常將挖礦和質押獎勵視為納稅人一旦獲得資產控制權時的普通收入。隨後的出售可能會根據處置價格與已確認為收入的價值之間的任何差異產生單獨的資本利得或損失。
進一步的條款修訂了數位資產經紀商的要求,並建立了自願披露計畫。符合條件的納稅人可以使用該計畫糾正過去某些數位資產申報失誤,而財政部則需要研究該框架並提交報告。
根據聯合稅務委員會的估計,該法案將在2027財政年度至2036財政年度期間帶來5億美元的聯邦淨收入。其洗售條款預計在此期間增加約17.1億美元的收入,而對小額數位資產費用的豁免則估計將減少約23.7億美元的收入。
該法案還納入了《FULL HOUSE法案》,該法案將恢復賭博損失的扣除額,最高不超過納稅人的賭贏金額。史密斯表示,該條款將扭轉一項將允許扣除額降至賭贏金額90%的變革,這可能會導致某些納稅人在收支平衡或虧損時仍需繳納稅款。
委員會的批准距離參議院拒絕結束H.R. 3633議案(即《清晰法案》的載體)辯論的動議僅一天。9月15日的投票以49對50票結束,使該議案距離開始辯論所需的60票還差11票。
這一結果是程序性的,不構成對市場結構立法的最終投票。儘管如此,它阻止了參議員在該階段展開辯論、提出修正案或推進通過。
與聚焦稅務的H.R. 10357法案不同,《清晰法案》處理的是數位資產和市場中介機構將如何受到監管。其條款旨在明確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和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各自的職責,包括擴大CFTC對數位商品現貨市場的權限。
在投票之前,分歧主要集中在總統的加密貨幣利益、去中心化金融(DeFi)開發者的保護以及穩定幣獎勵上。一份先前的參議院投票分析還指出,有限的國會日程是一個障礙,因為任何參議院的變更都需要眾議院批准。
在立法停滯不前之際,聯邦機構可能會繼續根據其現有權力制定政策。麥可·塞勒(Michael Saylor)在9月16日的評估中表示,SEC、CFTC和財政部無需等待國會就可以繼續進行,儘管CFTC不擁有該法案所設想的完整現貨市場權力。
參議院官方記錄將結束辯論動議列為被拒絕,並未給出再次投票的日期。參議員湯姆·蒂利斯(Thom Tillis)在結果明朗後將投票改為「反對」,使他處於獲勝一方,並保留了根據參議院程序提出重新考慮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