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德國聯邦金融監管局(BaFin)一名官員警告稱,歐盟集中式加密監管可能會給企業帶來額外負擔,同時降低應用MiCA規則的靈活性。
歐洲區塊鏈大會(European Blockchain Convention)第二天的簡報,將此警告歸因於德國聯邦金融監管局(BaFin)的Stephan Mögelin,他在一場關於加密資產市場監管框架(MiCA)擬議變革的小組討論中提出此看法。
Mögelin表示,集中式監管機構可能仍需依賴各國主管機關所掌握的知識,尤其是在處理個別市場的特性時。
他說:「我們從例如EMIR的應用中看到,有了集中式監管機構,人們可能會認為特定條款的應用和理解也會在某種程度上變得集中化。」
根據Mögelin的說法,集中化可能會讓加密資產服務供應商在監管機構應用個別條款時,靈活性降低。公司在完成國家授權程序後才轉移職責,也可能增加額外工作。
「市場參與者和客戶應該決定他們認為什麼是有益的,因為這些公司目前正在經歷授權程序,將職責轉移給一個集中式實體可能會增加負擔,無論結果如何。」
根據MiCA,加密資產服務供應商可以從國家監管機構獲得授權,並使用由此產生的「執照通用權」在整個歐洲經濟區營運。集中式模式會將部分監管職責從國家主管機關轉移到歐盟層級的機構。
MiCA為交易所、託管機構和其他加密服務供應商建立了共同的許可證結構,儘管各國監管機構仍在處理申請並監督獲許可的公司。
七月,Ripple從盧森堡金融業監管委員會(Commission de Surveillance du Secteur Financier)獲得了MiCA授權。該批准允許該公司在30個歐洲經濟區國家提供受監管的加密支付服務。
正如crypto.news先前報導,Ripple將加密資產服務供應商執照與電子貨幣機構執照結合。這種組合在該公司在歐洲的結構下,支援涉及加密資產和穩定幣的支付服務。
MiCA的執照通用系統可以減少在每個參與國單獨批准的需要,但Mögelin的評論指出了監管一致性與國家裁量權之間的權衡。公司可能通過一次授權獲得整個區域的准入,但仍取決於其所在司法管轄區的監管機構如何應用這些規則。
歐洲區塊鏈大會媒體簡報稱,MiCA諮詢已延長至9月30日。在小組討論中,歐洲區塊鏈協會(Blockchain for Europe)主持人Tommaso Astazi詢問了該框架哪些領域需要修改,以及監管是否應轉向集中式結構。
Mögelin指出,金融服務監管之外的加密資產法律處理是另一個未解決的問題。
「從監管和風險管理的角度來看,我們目前所見的是,MiCA和其他歐洲框架僅提供金融服務的監管框架。」
「大多數成員國仍缺乏針對特定加密資產的私法框架。」
私法規範所有權、轉移、合約權利以及中介機構倒閉時資產處理等問題。金融服務許可證可以規範交易所或託管機構的行為,但無法解決關於誰合法擁有代幣,或債權人在破產期間應如何處理代幣的所有問題。
Mögelin表示,諮詢正在考慮歐洲層級的私法框架是否能防止另一層碎片化。如果沒有共同的處理方式,相同的代幣可能會因處理爭議的成員國而適用不同的所有權或破產規則。
代幣化證券也出現了類似的所有權問題。代幣可以在區塊鏈上記錄交易,但法律登記、託管協議和適用的證券法決定了持有者擁有股份、受益權還是僅僅是合約權利。
英國正在MiCA之外處理相關問題。九月,上議院以194票對138票支持數位資產策略修正案。
擬議的策略將涵蓋加密資產、穩定幣、代幣化證券和數位結算系統。財政部將在御准後12個月內發布該策略,儘管該法案仍需通過下議院才能成為法律。
在BaFin小組討論期間,Mögelin還討論了電子貨幣代幣的作用,這是一種MiCA類別,涵蓋旨在通過參考一種官方貨幣來維持其價值的加密資產。
他表示,加密服務供應商與傳統金融機構的融合增加了在傳統市場基礎設施中使用電子貨幣代幣的興趣。其中一個可能的用途是提供代幣化證券交易中的現金部分。
代幣化交易需要資產和支付兩方面都結算。如果一方通過區塊鏈基礎設施進行,而另一方仍依賴傳統銀行轉帳,則交易雙方可能會面臨延誤或完成風險。
Mögelin表示,監管機構正在討論涉及電子貨幣代幣的服務是否可以擴展到信用或借貸。根據他的說法,此類服務可以提高同時經營加密資產和代幣化金融工具的公司的效率。
美國監管機構面臨證券監管和支付監管之間的相關區分。代幣化股票通常屬於證券規則,而用於結算交易的穩定幣可能會引發與儲備、贖回權、銀行關係以及聯邦或州監管相關的獨立問題。
Mögelin的評論並未要求將國家主管機關從MiCA系統中移除。他表示,即使是集中式監管機構也能受益於成員國的專業知識,而公司及其客戶應評估轉移授權職責是否能提供足夠的價值以抵消營運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