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當局發現一名被定罪的毒品販運者透過加密貨幣洗錢超過4800萬元人民幣(約704萬美元),作為一項重大跨境毒品行動的一部分,已判處其死刑。
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在6月25日的新聞發布會上表示,檢察官已加強對毒品犯罪相關的「自洗錢」和「第三方洗錢」的調查,導致在2025年1月至2026年5月期間,全國範圍內有超過1,200人被起訴。
副檢察長苗生明表示,這項行動也著重於追回與毒品犯罪相關的資產,並確保每一起被發現的毒品相關洗錢案件都得到調查和起訴。
最高人民檢察院還披露了一起由重慶檢察官在國家最高檢察機關直接監督下處理的重大跨境販毒和洗錢案件的詳情。
當局表示,被告人李某某透過虛擬貨幣洗錢超過4800萬元人民幣,隨後法院判定他犯有跨境走私毒品、販賣毒品、運輸毒品和洗錢罪。
中國法院根據該國的數罪併罰制度判處死刑,該制度允許對多項定罪合併量刑。死刑並非單純基於洗錢罪。
據最高人民檢察院稱,該犯罪網絡利用加密貨幣隱藏透過跨境販毒產生的非法所得流動。
檢察官表示,洗錢計劃將現金和國內銀行轉帳轉換為數位資產,使得超過4800萬元人民幣能夠跨境流動,同時避免傳統銀行監管和資本管制。
苗生明表示,檢察官已擴大對將自身犯罪所得轉換為加密貨幣的販運者,以及向他人提供洗錢服務的有組織團體的執法。當局還優先透過追蹤區塊鏈交易和凍結與犯罪組織相關的非法數位資產來追回毒品相關資產。
重慶案件是中國打擊啟用加密貨幣的金融犯罪更廣泛行動的一部分。本週早些時候,中國人民銀行宣布,虛擬貨幣洗錢仍然是該國反洗錢策略下的主要執法重點之一。
該中央銀行補充說,中國當局已擴大對專業洗錢集團、跨境資金轉移網絡、電信詐騙、網路賭博、地下錢莊營運以及基於虛擬貨幣的金融犯罪的調查。官員們還表示,調查人員已採用雙向調查方法,同時審查底層犯罪活動和用於轉移非法資金的洗錢網絡。
據中國人民銀行稱,在2025年期間,中國法院根據刑法第191條發布了超過2,000項判決,而監管機構在涉及跨境金融犯罪的案件中繼續加強執法合作、情報共享和資產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