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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斯特·皮爾斯對DeFi開發者責任提出重大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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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斯特·皮爾斯對DeFi開發者責任提出重大質疑
赫斯特·皮爾斯表示,開源DeFi程式碼不應自動使開發者面臨聯邦證券註冊要求或中介機構規則。皮爾斯主張,證券違規行為應由不法分子負責,而非那些其公開軟體隨後被他人使用的開發者。她的言論是在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工作人員發布指引之後提出的,該指引暗示某些DeFi介面在現有規則下可能不被視為經紀商。
2026-06-04 來源:crypto.news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委員海絲特·皮爾斯(Hester Peirce)表示,發布開源區塊鏈代碼的軟體開發者不應僅僅因為他人使用他們的作品就面臨聯邦證券註冊規則。

摘要
  • 海絲特·皮爾斯表示,開源的去中心化金融(DeFi)代碼不應自動讓開發者面臨聯邦證券註冊要求或中介機構規則。
  • 皮爾斯認為,證券違規責任應歸咎於非法行為者,而非那些公開軟體隨後被他人使用的開發者。
  • 她的言論發表在證券交易委員會工作人員指導意見之後,該指導意見指出一些去中心化金融(DeFi)介面可能不符合現行規則下的經紀商資格。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委員海絲特·皮爾斯週二在普林斯頓大學的IC3區塊鏈訓練營發言時表示,當代碼編寫者僅發布供大眾使用的軟體時,證券交易委員會不應將他們視為經紀商、交易商、交易所或其他市場中間人。

皮爾斯表示,許多區塊鏈專案涉及開源軟體,她將其描述為通常受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保護的活動。她在發言中指出,證券法違規行為的責任應由實施非法行為的人承擔,而不是由其代碼後來出現在金融活動中的開發者承擔。

皮爾斯劃清代碼與行為之間的界線

皮爾斯表示,去中心化協議可以在沒有傳統金融中相同核心參與者的情況下運作。她認為,證券法應側重於市場參與者的行為,而非中立的軟體工具。

這位委員表示,證券交易委員會的規則手冊是圍繞經紀商、交易商、交易所、清算所、過戶代理人、投資顧問和投資公司等中介機構建立的。她警告說,過於廣泛地應用這些類別可能會將區塊鏈開發者和基礎設施提供商納入為中心化機構設計的規則。

皮爾斯還質疑,分散式網路是否僅僅因為使用者可能為代幣相關交易訪問它們,就應該面臨證券監管。她表示,區塊鏈系統支援許多超出證券活動的用途,這使得在市場規則下自動分類變得困難。

去中心化金融(DeFi)前端面臨新的證券交易委員會審查

她的評論是在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交易和市場部門於4月發布的一份關於某些加密用戶介面的工作人員聲明之後。根據證券交易委員會的工作人員聲明,一些用於準備代碼以供使用者透過自我託管錢包與區塊鏈協議互動的介面,如果符合規定條件,可能可以避免經紀商-交易商註冊。

該工作人員聲明指出,此類介面可以將使用者選擇的交易細節轉換為區塊鏈可讀指令、提供市場數據並展示教育材料。工作人員還表示,介面提供商的角色在評估是否適用經紀商-交易商規則時至關重要。

皮爾斯的評論符合這一爭論,因為許多去中心化金融(DeFi)使用者依賴前端網站、瀏覽器擴充功能、錢包和其他工具來訪問去中心化協議。

加密工作小組審查現有規則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加密工作小組一直在審查聯邦證券法如何適用於數位資產、去中心化系統和市場基礎設施。該工作小組是在該機構擺脫前主席蓋瑞·詹斯勒(Gary Gensler)側重執法的加密方法後成立的。

證券交易委員會主席保羅·艾特金斯(Paul Atkins)批評「執法式監管」,並呼籲為數位資產制定更清晰的規則。領導該工作小組的皮爾斯長期以來一直主張,加密公司和開發者需要更清晰的法律界線。

儘管皮爾斯反對代碼編寫者自動承擔註冊義務,證券交易委員會仍將加密列入其政策議程。在其截至2030財年的戰略計劃草案中,該機構表示區塊鏈和加密資產技術可能重塑美國的金融基礎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