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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衛·施瓦茨的 XRP 質押構想考驗美國國稅局的獎勵課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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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衛·施瓦茨的 XRP 質押構想考驗美國國稅局的獎勵課稅規定
大衛·史瓦茲表示,由協議鑄造的質押獎勵不應在出售前課稅。他的言論再次引發了圍繞XRP質押的稅務問題,儘管XRP帳本缺乏原生質押功能。美國國稅局目前規定,當納稅人直接獲得權益證明獎勵的支配權和控制權時,就應對其課稅。
2026-05-28 來源:crypto.news

Ripple 前首席技術長 David Schwartz 再次引發爭議,討論如果 XRP 分類帳(XRP Ledger)採納原生質押模式,質押獎勵應如何課稅。

摘要
  • David Schwartz 表示,由協議鑄造的質押獎勵在出售前不應課稅。
  • 儘管 XRPL 缺乏原生質押功能,他的言論仍重新引發了關於 XRP 質押的稅務問題。
  • 美國國稅局目前規定,當納稅人直接取得權力並控制權益證明(PoS)獎勵時,這些獎勵即需課稅。

他的評論是在與加密貨幣稅務專家 Clinton Donnelly 討論,關於質押獎勵是否應在持有者出售前納稅時提出的。

David Schwartz 區分鑄造獎勵與轉移獎勵

David Schwartz 表示,稅務處理應取決於質押系統如何創建和發放獎勵。他認為,如果獎勵已存在並轉移給用戶,那麼在收到時可視為應稅收入。

他對由質押過程本身創建並分發的獎勵提出了不同的看法。Schwartz 寫道:「如果質押獎勵是由質押過程所創建,那麼這就像你為出售而編織毛衣一樣。在出售毛衣之前,無需繳納稅款。」

這項聲明將新鑄造的質押獎勵視為創造出的財產而非即時收入。這也挑戰了對美國國稅局指導意見的廣泛解讀,該指導意見規定當納稅人獲得控制權時,權益證明獎勵應課稅。

XRP 質押仍僅是理論模型

這次討論並不意味著 XRP 分類帳現在支援原生質押。XRPL 並未使用權益證明共識機制,持有者無法像在以太坊等網路質押代幣那樣,直接在網路上質押 XRP。

Schwartz 的評論主要集中在,如果生態系統未來探索類似質押的模型,可能的設計將如何運作。他表示,稅務處理將取決於獎勵是新創建的,還是由第三方為服務支付的。

這種區分很重要,因為 XRP 持有者目前透過第三方交易所、借貸服務、流動性池或 DeFi 系統尋求收益。這些途徑都帶有平台、智能合約和市場風險。

正如 crypto.news 先前報導,Schwartz 也一直積極參與最近的 XRPL 辯論,包括關於網路升級以及分類帳如何透過修正案處理變更的討論。

美國國稅局的質押規定仍是稅務背景

美國國稅局發布了關於質押獎勵的稅收條例 2023-14。該條例規定,現金制納稅人必須在獲得對代幣的權力與控制時,將質押獎勵的公平市價計入總收入。

這意味著該機構通常將權益證明獎勵視為應稅收入,只要納稅人可以出售、交換或轉移它們。該條例也適用於透過加密貨幣交易所獲得的獎勵。

Schwartz 的論點質疑這種方法是否適用於所有協議設計。他表示,從現有來源支付的獎勵看起來像是報酬。相較之下,在質押過程中鑄造的獎勵可能更接近參與者創造的財產。

由於 XRP 網路沒有原生質押,這場爭議對 XRP 而言仍未解決。目前,Schwartz 的「編織毛衣」模型為 XRP 社群提供了一個框架,用以在任何技術變革被提出之前,討論未來的獎勵系統和稅務處理。